服务标准
费用包含
1、交通:往返空调旅游大巴(保证1人1正座);
2、门票:景区大门票;
3、午餐:30元/人,报名时一并交给旅行社;
3、导游:旅行社工作人员;
4、保险:旅行社责任险(国家旅游局统保产品),建议游客自行购买旅游人身意外险;
5、其它:每人每天一瓶水。
费用不含
1、个人旅游意外险;
2、玻璃栈道5元/人自愿参加;
3、因交通延阻、罢工、天气或者更改时间等不可抗力原因所引起的额外费用;
报名须知
1、因不可抗力或者旅行社已尽合理义务仍不能避免的事件而影响旅游行程的,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六十七条列举的情形分别进行处理;
2、因游客个人需要而增加的单人房差费用由游客自行承担;
3、旅途中因旅游者自身原因需离团独行的,双方按变更合同进行处理。因旅游者自行离团未给旅行社造成损失的,旅行社退回相应的费用;如因自行离团给旅行社造成损失时,旅游者应承担相应的损害赔偿责任;
4、对于行程中已有的旅游项目,旅游者须考虑自身年龄及健康状况,为保证旅游安全,应避免参加高风险运动或活动(海边游泳等),不宜参加的根据实际情况相应减免该项目的费用。
5、行程安排中旅行社因人员减少仍应固定支出的费用,旅游者因个人原因未享受到该项服务时,不得向旅行社要求退还;
6、保险期间内,游客如有遇险,若我社存在过错应当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的,游客所损失费用将根据责任险保险条款之约定在责任范围内进行赔偿;